Tuesday, April 15, 2008

愛別人不是愛自己的服侍

在能力極之弱的孩子家長面前談孩子的進度,難度甚高
五歲半仍徘徊在頭部控制或轉身的訓練目標上.....
這不過是半歲大的baby要學的東西~
同工分享著孩子將來的現實:不能走路、不懂轉身的話可能生褥瘡!!
作為工作員,我們都深知這的確有可能發生,
以孩子的能力同進度,看不見什麼奇蹟以外的可能叫她能走路
我到底需以什麼角度陪媽媽去面對呢?

又有人跟我分享,面對頑劣中學生的不禮貌,
老師是否能容許他不願以尊重的態度呼叫老師的全名?
可能學生不喜歡在學校這環境或平台去學尊重別人.....
又或者建立師生關係是首要任務,而非談什麼規範?

我不知道這兩件事有否可關連之處
只是兩個片段都令我思考一個問題:愛人到底應怎樣愛?
今天跟同工分享,我不是主張編織美麗的誤會叫家長不去面對現實
因為當事實不能改變而她最終仍是要面對的時候,可能太遲而使她爆炸
但我又怎能一下子叫她對未來絕對地失望?
"常存盼望"是基督徒所得的恩典,
陪家長走過教養和照顧孩子的路,愛她需要給予盼望
她今天努力訓練對孩子是重要的,她亦已做得很好﹗
無論未來孩子的生命多長或能力多弱,她仍是很俾心機的媽媽。

我又想,如果我真正愛學生,非要等他在社會碰釘的時候才學會人與人之間的相處
我愛他,同樣可以真理的教導讓他學習良善﹗
按聖經的真理軑導孩子走當行的路,非要我們只管按孩子喜歡的方式去建立好關係
就如聖經的功能:
「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
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」(提後三章十六至十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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